随後,柳乘荫又想到一件事情。
当初,他跟柳母约定的是“电影所得刨除成本後的三成”打到柳母卡上当“老婆本”,然而,他卖专辑的钱应该是属於“音乐所得”。
另外,虽然MV里用了的电影片段,而电影的版权有其他四家公司有份,但柳乘荫才是大头,还是决策者。
专辑要给电影那边多少版权费,那都是柳乘荫自己说的算的。
就算专辑要给电影支付版权费,根据电影分成b例,这些钱其大部分也还是会进柳乘荫口袋。
所以其他几家公司根本不会在意这三瓜两枣的版权费,也在意不了。
如此一来,专辑的收入,柳乘荫基本可以全部吃下,除了平台外,他几乎不用跟任何人分!
咦!
一举两......三得!
接着,他将文档中的文字复制好,然後在他的各个视频平台、社交平台的账号上粘贴、发布。
发完信息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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