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血条没有轻举妄动。
不做人事也没有朝着那边张望。
他就像个普通的阔佬一样品味着格朗金。
这格朗金烈酒正如它的名字,酒液呈现淡金色,其中似乎还能看到星沙闪烁,可惜装酒的杯子只是普通的木杯,要是用玻璃高脚杯装着,想必这家酒馆的生意还要再往上翻一番。ъìQυGΕtV.℃ǒΜ
半晌,酒终于喝完,他又在座位上坐了一会儿,这才转身准备离开。
扭头的瞬间他不着痕迹地撇了眼酒馆的角落。
见一个右脸颊刻着刀疤的男人正坐在角落里。
他面前放着一盘花生和一杯普通麦酒,但是一颗花生米都没有动,也没有看向不做人事,可头顶上的血条却是万绿丛中一点红,实在耀眼。
“先生,请您等一下。”
身后传来陪酒女郎的喊声,不做人事微微偏头,那陪酒女郎见斗篷下是一张年轻得过分的脸,眸子里的光芒顿时就猛的涨了三分。
如果不是生活迫不得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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