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結果晚上我給他打電話,他說他沒有回來,是別人看錯了。”
“我就知道,肯定有事。”
“愛玲,這件事原本我想一直爛在肚子里,可又覺得沒有這個必要。”
“我可以替你把照片要回來,但婚必須離。”
事實上,照片已經在他手里了。
譚先生不是個喜歡給自己留把柄的人。
妻子婚外情,他也暫時忍了,但把柄在別人手里,怎么行?
東西拿回來,他也沒聲張。
如果妻子再犯,他肯定會出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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