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众人不搭话,王建平又接着说道:“我还是那句话,长话短说。那个…那个原来规定的:
特殊重体力劳动者,每月粮食定量50斤——60斤,改为每月粮食定量40斤-45斤。
重体力劳动者,每月粮食定量40斤——49斤,改为每月粮食定量30斤——35斤。
轻体力劳动者,每月粮食定量29斤——39斤,改为每月粮食定量20斤——26斤。
机关、团体工作人员,公司营业职员、店员和其他脑力劳动者,每月粮食定量27斤——32斤,现在统一改为每月粮食定量22斤。
大学生、高中生和中专生,每月粮食定量29斤——36斤,改为每月粮食定量22斤——28斤。
城市户口没有工作的同志,和10岁以上的儿童,原来的粮食定量18斤——23斤,现在统一改为每月粮食定量15斤。
6岁以上和10岁以下的儿童,统一改为粮食定量每月11斤。
3岁以上,6岁以下的儿童,统一改为粮食定量每月9斤。
3岁以下的儿童,统一改为粮食定量每月7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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